文章来源:中知专家头条(zhuanjiatoutiao)
作者:不来 张璇
2016年11月3日,24岁的日本女留学生江歌被人捅死在了公寓门口。
杀人者是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
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希望陈世峰被判死刑。
死刑之争
江母请愿
江母得知,按照日本法律,杀害一人很难被判处死刑,并且中日之间没有犯罪引渡条例,不能将嫌疑人引渡回国审判。有网友转发给她矶谷利惠的案例——10年前,矶谷利惠被杀害,母亲矶谷富美子通过发起签名征集活动,使得凶手被判死刑。
江秋莲开始为请求判处陈世峰死刑的签名奔波,先从高校开始,但高校的签名征集活动在第四天夭折。
江秋莲辗转微博、微信、知乎、论坛,不断发送网上签名的请求。
目前,江母已经第六次赴日,在日本征集签名,准备诉讼。11月9日,江母在其微信公众号上称,自己已到达东京,准备在本周六、周日两天在东京进行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
陈世峰杀害江歌案将于2017年12月11日至15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公开审判。
江母的请愿活动,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知乎「Three诗睿」分析,就请愿书格式和要求提供签名者隐私信息而言,江歌母亲的请愿书完全符合日本的法律规定。不过,接到请求的机构只有忠实的处理义务,不一定需要回应请求。这就意味着江歌母亲发起的《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 》即使被法院接收,也不意味这这种诉求就会被接受。因为以请愿书这种方式来要求日本法院判处陈世峰死刑这种诉求基本不可能得到支持。
「江歌母亲发起的签名活动并非是利用舆论对日本司法进行施压,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作为一个母亲以此种活动寄托对女儿的哀思。」
很多人第一次得知,在日本,要判处死刑是多么难。
死刑之争
世界死刑分布
首先看一下世界死刑废留情况。在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逐步开始废除死刑。
图1 2008年世界死刑判决及处决地图 (图片来源:Amnesty International)
黄色:对所有犯罪均废除死刑的地区;深灰:针对普通犯罪废除死刑的地区;灰色:正尝试废除死刑的地区;黑色:保留死刑的地区
图2 2016年世界死刑判决及处决地图 (图片来源:Amnesty International)
黄色:对所有犯罪均废除死刑的地区;深灰:针对普通犯罪废除死刑的地区;灰色:正尝试废除死刑的地区;黑色:保留死刑的地区
从图1、图2可以看到,尽管不明显,但黄色灰色部分还在在逐步增加的。
根据某英国智库网站统计,2016年,累计共有104个国家完全废除死刑,除中国外,共有1032人被执行死刑,这一数字较2015年下降了37%。
黄色的地区不包括日本。
死刑之争
日本死刑情况
通常而言,日本国仅对犯有多重命案的罪犯执行死刑。
依据法律,死刑在判决后有漫长的上诉程序要完成,即便用尽所有上诉机会,还得由法务大臣(法务相)签署执行令方可执行。而多数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其他个人的原因,普遍不愿意充当刽子手的角色,拒签执行令,从而导致日本国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
前文所提及的矶谷利惠一案,曾一度被认为又要以无期徒刑作为结论。
2007年10月1日,矶谷富美子发起了「要求三人死刑」的请愿活动。在一年时间里,征集到了33万2806人的署名表示支持。但在2012年7月11日,东京最高法院对本案的最终上诉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川岸健治、堀庆末无期徒刑确定。另一被告人神田司的上诉尚在进行。
矶谷富美子泣不成声,她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仅仅以被杀人数来判决是否值得死刑,日本的死刑基准简直是恶魔。我后悔无法为我的女儿报仇,从此我再也不相信日本的司法了。」
日本是如今在死刑存废问题上争论最激烈的国家之一。
有分析认为,日本死刑在未来会被废除。
第一,死刑判决与执行的谨慎适用、过度赋予死刑犯申诉权、过度扩大法务大臣的自由裁决权等导致日本死刑在预防犯罪方面起不到威慑作用;
第二,日本死刑的审理时间过长,消耗司法资源巨大;
第三,当今日本社会秩序相对稳定,近年的欧美化发展使得死刑在日本民众心中的道德基础松动,学术研究方面更多的日本学者认为应废除死刑,《现代刑事法》中表明,从近几十年刑法学者已出版的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学术著作来看,主张“死刑制度永久必要论”的学者只占极少数(约占5%),而主张废止死刑的学者占绝大多数(约占95%)。
总之,分析认为,日本死刑的特点使其在日本刑法中的作用已变得可有可无,废除死刑是日本刑法的必然趋势。
但也有不同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死刑在日本仍有大量的支持者。
日本的民意调查显示,普通民众大多主张保留死刑,并且近年来,持保留论者所占的比例还呈上升趋势。(图3)
图3 全国死刑废留民意调查 (数据来源:总理府)
蓝色:赞成保留死刑人数;红色:赞成废止死刑人数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明祥在《日本死刑制度的现状与我国死刑制度的展望》(2004)中分析,民意调查之所以出现保留死刑的呼声增高的趋势,主要是因为日本经济的不景气,犯罪率增高,加上一系列恶性犯罪案件的发生,使国民忧虑社会的安宁,因而不愿意废止死刑。这使得「死刑废止时机尚早论」取代「立即废除死刑论」成为目前日本刑法学界的多数说。
有分析认为,日本国民赞同保留死刑,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心理基础,即杀人偿命的复仇意识。从日本文化发展的历史看,日本国教「神道教」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武士道精神」里为主人和父母复仇的观念深入日本人心。死刑在日本人看来,是对犯罪人报复或为父母亲人复仇的合法手段。
死刑之争
死刑存废之争
2015年,「贩卖儿童一律死刑」的呼声在各社交媒体一度兴起,当然,此话题本身硬伤极多,比如罪刑相适应等,不过,话题聚焦点之一,便是「死刑」本身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当时@联合国即表示:「秘书长潘基文指出,21世纪没有死刑的一席之地。我们必须继续坚定地表明死刑是不公正、不符合基本人权主张的。剥夺生命的判罚太过绝对和不可逆转。死刑不仅有损于人类尊严,而且并不能比其他惩罚措施更为有效地阻止犯罪。联合国将继续努力终结这一残酷刑罚。」
而有人并不同意,例如@吴钩针对@联合国的微博称,这不具备国情土壤:「假设下,一个恐怖分子炸死了几千无辜平民。然后你法院不能判他死刑,至多只能判终身监禁,最好还要象北欧国家的监狱那样修得象别墅,置有图书馆与互联网。这样,才能体现出你们的文明?这样的高级文明,还是滚他娘的蛋吧。」
死刑存废之争,历来硝烟弥漫。
死刑与文明
有观点认为,死刑废除是现代世界近几十年的事,陆续很多西方发达国家也在形式或实质上废除了死刑,因此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是文明的象征。
但并不能完全依靠事件发生时间的晚近判断一个事物是否正当合理。
有分析指出,凡是人口过亿的国家,鲜少有完全废除死刑的(图4)。一些国家人口稀少,本来严重犯罪就很少发生,死刑执行几乎没有,把这样的事实固定下来再正常不过,这与中国、美国、俄罗斯等大国根本无可比性。
死刑支持者指出,文明世界是一个有死刑却用不到的世界,而不是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
图4 人口过亿过亿地图
红色:人口过亿国家
死刑与误判
反对死刑者指出,死刑是不可逆的,只要死刑存在,无辜之人含冤而死的风险就永远不会被消除,尤其是在司法体系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在某些地方,死刑常被用来对付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例如穷人、少数民族、宗教少数派、精神障碍者,有时,死刑甚至成为打压政治对手的手段。
误判之事的确存在,以中国为例,去年年末的旷世奇案聂树斌案终于落下帷幕,1995年4月27日,河北省鹿泉县人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执行死刑。直至2016年12月2日才终得昭雪。
有人指出,该案奇特之处,并不仅仅在于一案两凶。在疑似真凶王书金出现之后,媒体对聂树斌案做了大量报道,法学界人士多方呼吁,当事人家属长期哭号奔走,但真相却始终被困在司法的高墙之中。而在王书金案审判过程中,则出现了司法史上最为离奇的一幕:被告人反复强调康菊花被奸杀案是他干的,但公诉机关和法庭却一再认定他不是真凶。前后21年,虽真相终于大白,然而人死已不可复生。
但支持死刑者认为,执法之过不该由立法承担。冤假错案中的误杀是执法的过错,不该算到立法头上。死刑应当审慎使用,每一起死刑案件都应当得到严格审核,但并不代表必须要废除死刑。
死刑与人权
反对死刑者指出,死刑有违人权。
某英国智库网站指出,废除死刑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是否有权这么做。死刑是国家行使的,有计划的、冷血的杀人事件,会给罪犯造成心理和生理上的痛苦。国家权力中,还没有比故意剥夺公民生命更大的。无论政府如何解释,死刑都涉及公民的人权、生命权。废除死刑体现了国家对于生命价值的尊重
支持死刑者称,道德和人道主义的立场往往先天地具有政治正确,但并不符合逻辑。
第一,根据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本来就是作为一种超越个体的强力,代表所有人对犯错个体进行处罚,而处罚原则便是公平。公平的含义包括人的过错行为与接受惩罚的量上面也要相当,对罪大恶极之人,唯有剥夺生命,才能等量他的错误。
第二,死刑废除论者往往过分强调罪犯的权力,忽略了被害者。实际操作上,应当尊重被害者意见,比如,现实中存在罪犯为逃避死刑而积极赔偿的情况,废除死刑会造成一些家庭一无所得。另外,没有保护好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权益下的死刑废除,会迫使民众放弃从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016年12月17日,给江母希望的矶谷利惠一案中,受害者的母亲富美子针对「废除死刑」的言论,发表了这样的演讲:
「死刑作为一种刑罚的手段,其目的性并不在于探讨犯罪者是否能够改过自新,是否还拥有未来,而是一种用来保护我们这些认认真真生活着的人的措施。对于那些提倡废除死刑的人们来说,也许大家都是以自己最亲爱的人永远不会卷入犯罪作为前提,才进行讨论的。然而,作为犯罪被害者的亲属,我希望他们能够扩展自己的想象力,不要把这些痛苦的事情都当成别人的事情去看待。在这个世界上,不幸随时都有可能降临到我们每个人的身上,所以只凭理想,是无法保护社会的秩序的。
我希望那些讨论以废除死刑制度为目标的人权组织们,能够将那些被害者,以及我们这些被害者家属的人权也考虑在内,在宪法上给予我们公平的人权。」
死刑与威慑
关于死刑能否震慑犯罪的研究很多,但并无统一结论,加之实验样本的国情并不相同,死刑支持者和反对者往往各执一词。
但也有死刑支持者认为,死刑的威慑效果根本不是重点,如果死刑具备威慑性,那是只是其衍生的附带功能,何况现代死刑执行基本都是秘密进行,普通人几乎没有机会观看,更谈不上受到威慑。死刑的真正意义在于主持正义。
但死刑废除论者指出,这种观念依然属于传统「同态复仇」和「以命抵命」思想的残留,而现代刑法已经不再认同残忍和不人道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理念。
上文所说的一些点,仅仅是死刑之争的一小部分,例如还有经济方面的争论,即「国家每年都需要为监狱里的在押犯投入经费。废除死刑后,罪犯的日常消耗、医疗保健等会给国家财政造成负担,这对守法公民来说是否公平?」
而且这些争论大多只是理论性的表述,看起来都有一定的立足点。
但值得注意的是,当理论之争降落到实践中时,面对个案,尤其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个案时,公众往往会迅速集结,成为死刑保留论阵营中的主力。主张死刑废除的法律精英阶层精心构造的理论大厦,往往在公众朴素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呐喊声中瞬间坍塌。
江歌一案,也可见此端倪。
死刑存废作为一个争辩了近 250 年的问题,经历了旷日持久的争论依然保持着生命力,甚至是在已然废除死刑的国家和地区,死刑存废的争议依然存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于志刚于《死刑存废之争的三重冲突和解决之路》中指出:「死刑不仅是对生命这一人类亘古不变的宝贵权益的反思,更与社会的整体犯罪态势、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和民族文化特征、社会道德理念等一系列因素密切相连,而上述这些因素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之内都在不断地变化,这也给死刑存废之争带来源源不竭的动力。」
死刑之争
其 他
以上仅仅是关于“死刑”的一些观点。围绕凶嫌的定罪,有人做出了提醒。
唐映红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文称,「从头到尾,除了极端女权主义的贴吧,几乎没有人关心和在意过真正的凶嫌陈世峰。」
她指出,对犯罪嫌疑人陈世峰的律师来说,辩护的关键之一将在于,这是一起蓄意已久的谋杀,还是被激惹后的冲动杀人,前者更可能被重判,而后者却更可能轻判。
而刘鑫的作证将十分重要。日本警方为什么要再三告诫刘鑫避免与江母会面及直接沟通?道理很简单,日本警方不希望重要证人与受害人家属存在“串供”的可能性,一旦如此,重要证人刘鑫所提供的证言只要对凶嫌不利,辩方律师都可以以“串供”为由要求法庭忽略。
而新京报王局志安促成刘鑫与江母会面的视频,完全可能就是凶嫌辩护律师梦寐以求的“串供”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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